首页> 公积金 > 公积金是什么时候开始强制执行的

公积金是什么时候开始强制执行的

一、请问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开始强制执行的

1、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开始强制执行的。

2、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6、(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7、(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8、(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9、(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10、(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11、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12、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3、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友情链接:

广告合作商务QQ: 81849964

采用2025年09月17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采用2025年09月17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025年09月17日最新贷款计算器计算最新房贷基准利率,房贷利率表,提供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买房、个人按揭月供购房等银行房贷利率计算公式在线使用,2025年09月17日年最好用的房贷计算器,房贷利息计算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