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频率主要取决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同时也与客户的提取目的有关。为了支付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无房家庭一般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有些地区支持按月提取。如果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年还款方式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冲抵房贷本金;月还款方式是每月提取相应的公积金,冲抵当月应付本息。
2、住房公积金是由城镇用人单位与在职的职工共同进行缴存的一种住房储蓄金。该公积金是按照国家要求强制缴存的,虽然住房公积金也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但是该部分是需要被存入到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
3、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5、(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