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办理建行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2.建行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